课程概览
- 1、从思想上高度认识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危害性,从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警醒自己;
- 2、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深度分析腐败行为演变的客观原因,引以为戒,敲响警钟;
-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 4、从思想道德教育入手,使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始终保持廉洁本色,筑牢道德思想防线。
【培训说明】
- 1、培训方式:课程通过讲解、案例分析及问题演示进行
- 2、课程时间:6小时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职务犯罪概述及其特点与危害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二、现阶段职务犯罪的趋势特点
- 1、案件多发高发,大要案占比大幅上升
- 2、发案领域集中,与经济活动关系愈加密切
- 3、贿赂犯罪居高不下,渎职与贪贿交织普遍
- 4、窝案串案现象较为突出,危害后果愈加严重
- 5、作案手段隐秘,边腐边升,犯罪潜伏期长
- 6、年轻化、智能化,知识层次高端化、专业化
三、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 1、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两类职务犯罪占绝对比例,发案率较高。
- 2、涉案人员文化层次较高,年纪较轻。
- 3、犯罪手法呈多样化、隐蔽化、智能化趋势。
- 5、犯罪形式窝案、串案比较突出。
四、职务犯罪的危害
- 1、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2、严重破坏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 3、危害公私财产生命安全
- 4、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 5、毁灭自我和危害家庭
第二部分常见职务犯罪分析
一、贪污类
- 1、法条解读与构成要件分析
- 2、原健力宝集团董事局主席李经纬贪污案分析
- 3、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宗南贪污案分析
- 4、两高”关于贪污罪的新司法解释
二、挪用资金类
- 2、原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案分析
- 3、上海银行周裕民挪用资金案分析
4、常见释疑
- ①挪用公款后无力偿还就按贪污处理?
- ②我曾挪用资金炒股,如今已经全部归还,今后要是查出来要坐牢吗?
- 5、两高”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新司法解释
三、贿赂类罪
- (一)行贿罪
- 1、行贿罪的特征、认定及刑事责任
- 2、对单位行贿罪的
- 3、原国美电器总裁黄光裕案分析
- 4、民生银行冯某向北京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行贿案分析
5、两高”关于行贿罪的新司法解释
-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特征、认定及刑事责任
- 2、淘宝聚划算原总经理阎利珉案分析
- 3、两高”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新司法解释
四、失职类犯罪
- 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特征、认定及刑事责
- 2、罪名分析
- 3、罪与非罪的界限
- 4、刑事责任
五、非法经营同类产品罪
- 1、非法经营同类产品罪的特征、认定、立案标准及刑事责任
- 2、王德贵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例分析
六、职务侵占罪
- 2、安徽军工集团黄小虎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案分析
- 3、华为消费者终端业务的六名前中高层领导职务侵占案分析
- 4、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职务侵占案分析
七、其他犯罪类型
- 1、侵犯商业秘密罪
- 2、内幕交易罪
第三部分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及防范
一、主要原因
- 1、工作人员拥有很多腐败便利。
- 2、体制改革有漏洞和激烈的行业竞争给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 3、制约机制不完善,对权力监督不力。
- 4、防范和查处上存有偏差,难于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 5、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埋下道德风险隐患。
二、职务犯罪常见的十种心理
- 1、“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
- 2、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 3、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
- 4、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
- 5、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
- 6、是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
- 7、有恃无恐的攀比心理。
- 8、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
9、捞了就跑的投机心理。
10破罐破摔的对抗心理。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 (一)从宏观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方略:
- 1、加强职务犯罪的源头控制——没法犯。
- 2、职务犯罪的道德控制——不想犯。
- 3、职务犯罪的社会控制——不能犯。
4、职务犯罪的司法控制——不敢犯。
- (二)从微观夯实预防职务犯罪的主要举措
- 1、建立对犯罪的提前预防机制。
- 2、建立预约谈话机制。
- 3、建立经常性思想道德教育机制
- 4、健全内控制约机制。
- 5、建立进人用人的良性机制。
- 6、建立对企业高管人员的制约机制。
- 8、建立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协作机制。
四、把好人生方向尺度,珍惜现有的生活
- (一)假如人生可以重来?——犯罪服刑人员“忏悔录”
- (二)算好人生“七笔帐”
- 1、“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
- 2、“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
- 3、“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
- 4、“家庭账”——不要妻离子散
- 5、“亲情账”——不要众亲蒙羞
- 6、“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
7、“健康账”——不要身心交瘁
注:以上内容为正课内容,在案例剖析中举一反三、融汇贯通,加入与之关联的法律知识和律师办案实践操作内容,内容可根据需求、时间和现场情况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