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概览
管理
措施
招投标
课程大纲
一、工程总承包与EPC的关系
- (1)什么是工程总承包:
- (2)什么是EPC总承包:
- (3)两者关系
二、EPC的特点
- 1、EPC模式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2、EPC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3、EPC劣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三、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以其他内容
1、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投标人须知;
- (2)评标办法和标准;
- (3)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 (4)发包人要求,列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
- (5)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
- (6)投标文件格式;
- (7)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建设单位承担的主要风险
- (1)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 (2)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 (3)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五、EPC工程总承包的计价模式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在需求统一、明确的前提下,由投标人根据给定的概念方案(或设计方案)、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自行编制估算工程量清单并报价。
六、EPC项目对项目经理的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七、以设计为主导的EPC模式优劣势
- 1、优势:
- 2、劣势
八、施工总承包牵头采取的
管理
措施
- 1、优势
- 2、劣势
九、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具体内容
- 1、工程总承包联合体
- 2、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3、在联合体方面的一些纠纷
- (1)在发包人主体变更中,总承包的联合体成员效力是如何的?
- (2)对于工程总承包资质有什么要求吗?
- (3)在联合体成员中一方具有相适应的资质承担工程,其他成员不具有任何工程类资质的是否能组成联合体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
- (4)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联合体各方变更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协议的是否有效吗?
- (5)联合体牵头方单独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纪要、签证等相关文件,对联合体其他成员是否具有约束力?
十、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纠纷
- 1、需要总承包单位具有“双资质”项目的,对于分包有哪些规定?
- 3、分包单位承揽了工程后是否可以再分包?
- 4、分包未在合同中约定且未经发包人同意如何处理?
- 5、转包有哪些法律特征?
- 6、什么情形下会被认定为转包?
- 7、哪些情形被认为是违法分包?
8、如
招投标
活动无效,是否还可以参照招投标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 9、总承包单位仅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而进行分包,如何理解?
- 10、工程量变更造成工程价款变更的如何调整?
- 11、如何判断承包单位设计图纸是否满足“发包人要求”?
- 12、在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形下,设计错漏应由谁承担?
- 13、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最重要的区别在哪里?
- 14、对审计机关“久审不决”的怎么解决?
- 15、约定以审计结果为准,但审计结果错误时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