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概览
自从2008年劳动 合同 法等一批 法律 正式实施出台,原劳动保障部出台的《企业职工奖惩 条例 》也相继废除。
国家对企业放开了对企业员工的管理权。
但是由于企业对 劳动法 律的熟悉比较浅显,企业职工奖惩 条例 的废除,让企业没有具体的依据进行奖惩。
有点让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业领导有些摸不着头脑。
企业制定规章制定应注意:首先,企业首先应关注 劳动法 律、政策的最新动态;
其次,规章制度的制定或审查必须始终坚持合法性原则;
再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最后,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全面。
但是企业规章制度看似是虚的,但是在实质性的劳动争议过程中确具有很实质性的作用,可以起到劳动争议的预防和争议发生后的证据作用。
课程大纲
第七单元: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必须符合的四个条件
- 1、主体合法
- 2、程序合法
- 3、内容合法
- 4、协商公示
第十单元: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
合同 、集体 合同 的效力关系和适用关系
第十一单元:
招聘 制度的主要内容及 招聘 管理的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单元:劳动
合同 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单元:企业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
合同 败诉原因分析
第十七单元:如何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及其体系设计
- 1、“录用条件”是强调“试用条件”还是“转正条件”?
- 2、录用条件要注意量化与定性化的权重设计;
- 3、 法律 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 4、如何界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
- 5、录用条件与 招聘 条件的区别;
- 6、试用转正考核流程该如何设计,以减轻企业的举证责任? 7、企业没有规定录用条件,是否就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呢?
第十八单元:如何认定严重失职及其体系设计
- 1、怎样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2、 法律 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失职”?
- 3、如何合法辞退“严重失职”的员工?
- 4、“严重失职”与“营私舞弊”的区别?
- 5、如何预防核心员工营私舞弊,损害企业利益?
- 6、“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 7、如何追究“严重失职”者的 法律 责任?
- 8、员工因错判刑罚释放后是否可以回企业上班呢?
- 9、员工因劳动教养或者被公安机关 行政 拘留是否可以回企业上班呢?
- 10、员工被公安机关逮捕,企业是否可以停发工资呢?
- 11、员工被法院判刑后,缓期执行期间,企业该如何处理呢?
教学安排
【授课形式】: 讲座式+互动式+案例分析+咨询式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