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概览
近期,为了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包括隔离、封城、交通管制、延长春节假期、集中收治等一系列措施,这必然会给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
那么,企业在抗击疫情在同时,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学习目标
了解疫情防控下国家与地方出台的与劳动用工有关的基本规定与要求;
熟悉疫情防控下劳动用工管理中常见问题的正确处理方式。
课程大纲
- 1、春节假期究竟延长了几天?是2天还是3天?
- 2、延长的假期的性质是什么?是法定节假日还是休息日?
- 3、延长的春节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 4、劳动者在春节假期期间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 5、用人单位是否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关于延迟复工的规定?
- 6、延期复工期间即2月3日至9日的性质是什么?
- 7、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 8、延迟复工期间可以安排员工休年假吗?
- 9、在地方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出于自身考虑,拒绝返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 10、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劳动者,其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 11、因疫情未及时返岗复工的员工,能否安排员工休年假?
- 12、因疫情未及时返岗复工的,可否要求员工在家待岗?
- 13、劳动者自主自愿提出隔离观察,该如何处理?
- 14、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有何具体影响?
- 15、员工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症状,用人单位要求其接受检查,而员工拒不配合,怎么办?
- 16、劳动者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 17、用人单位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该怎么办?
- 18、疫情防控期间,孩子延迟开学,谁来看护?家长怎么办?